朋友們你好,
由於祖母的去世,我必須在申請居留卡後才去土耳其。 我給了我的配偶授權書以領取居留卡,收到居留卡後,他於18月21.03.2019日將其寄給了德國郵局。 但是,貨物尚未到達。 我看了跟踪號碼,它似乎在PTT的系統中正在傳輸中。 當我們致電Deutsche Post時,它指出貨物已於XNUMX年XNUMX月XNUMX日發送。 您認為是否有貨物丟失的可能性? 如果我明天去領事館,我可以申請遺失居留卡並獲得臨時旅行證件嗎? 他們是否在同一天發布此旅行證件? 我還需要帶其他文件嗎? 預先感謝您的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