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離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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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hne idealien
    參加者

    嗨朋友們。我過去一直讓論壇很忙。我的配偶是德國公民,我是土耳其人。在同一屋簷下生活了5年9個月後,我離開了家。我在其他地方住了一年並在土耳其離婚。然後我用經過認證的離婚證書德語翻譯介紹了在德國離婚。所以現在我正式離婚了。當我離開我妻子的時候,我妻子給外國人辦公室寫了一封信,說她不想讓我住在德國,她希望我被送回土耳其,我為了德國和她結婚,並寫了一封信對我的軍官撒了很多謊。當時我剛申請居留卡,他們沒有認真對待那封信,就給了我居留卡。對於為期 1 個月的 Fiktionabescheinigung,他們讓我等到 6 個月的最後一天,然後給了我一個新的約會。這次的截止日期再次是antragen,擁有獨立於配偶的6年居留許可。我參加了為期 1 年的課程,在 1 年結束時,他們再次打電話給我並給了我為期 1 年的課程。我下個月有獲得居留卡的最後期限。現在我真正的問題是,在帶著發給我的居留卡去土耳其一周後,我可以再次毫無問題地進入德國嗎?外國人辦公室給我帶來了很多麻煩,所以我的腦海裡浮現出一些不好的事情。我的新居留卡沒有任何限制性內容,對嗎?比如說,如果這個人去了土耳其,他就再也不會回來了?這樣的事可能嗎?

    無情
    參加者

    你好,你已經離婚了,我們仍然無法擺脫你令人麻木的問題。 :) 我甚至覺得沒有必要回答你的問題。希望你能理解答案。提前祝你旅途平安。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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